Rufinus(魯菲努斯) 著作集

Rufinus of Aquileia work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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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ction 05

第五節

5. 我們曾說,東方教會在傳授信經時說:「信獨一的神[1]全能的父」和「信獨一的主」,這裡的「獨一」不應理解為數字上的,而應理解為絕對的。例如,如果有人說「一個人」或「一匹馬」,這裡的「一」是數字上的。因為可能有第二個人和第三個人,或第二匹馬和第三匹馬。但是,如果不能再添加第二個或第三個,我們說「獨一」時,我們指的是絕對的,而非數字上的。例如,如果我們說「獨一的太陽」,這裡的意思是不能再添加第二個或第三個,因為只有一個太陽。那麼,當神被稱為「獨一」時,祂被稱為「獨一」就更不是數字上的,而是絕對的,也就是說,祂之所以被稱為獨一,是因為沒有別的神。同樣地,對於主,也應如此理解,祂是獨一的主耶穌基督,藉著祂,神父對萬物擁有主權,因此,在下一句中,神被稱為「全能者」。

神被稱為全能者,因為祂對萬物擁有統治和主權[2]。但父藉著祂的兒子擁有萬物,正如使徒所說:「因為萬有都是靠祂造的,無論是天上的、地上的、能看見的、不能看見的,或是有位的、主治的、執政的、掌權的,一概都是藉著祂造的。」[3] 又,他寫信給希伯來人說:「又藉著祂創造諸世界」,並「立祂為承受萬有的」[4]。這裡的「立」我們應理解為「生」。既然父藉著祂創造諸世界,萬物都是藉著祂造的,祂又是承受萬有的,那麼父也藉著祂對萬物擁有主權。因為,正如光生於光,真理生於真理,全能者也生於全能者。正如約翰啟示錄中關於撒拉弗的記載:「他們晝夜不住地說:聖哉!聖哉!聖哉!主神全能者,是昔在、今在、以後永在的。」[5] 那麼,「以後永在的」就被稱為「全能者」。除了基督,神的兒子,還有誰是「以後永在的」呢?

在上述內容之後,又加上了「不可見的」和「不能受苦的」。我應該提到,這兩個詞不在羅馬教會的信經中。眾所周知,它們是為了對抗撒伯流主義(Sabellian heresy),即我們所稱的「聖父受苦說」(Patripassian),而加入到我們的教會信經中的。這種異端主張父自己由童貞女所生,變得可見,或聲稱祂在肉身中受苦。因此,為了排除這種對父的不敬,我們的先祖似乎添加了這些詞,稱父為「不可見的」和「不能受苦的」。因為顯然是子,而非父,道成肉身並在肉身中降生,並且從那肉身的降生,子變得「可見的」和「能受苦的」。然而,就祂所擁有的神性的不朽本質而言,這本質與父的本質是同一的,我們必須相信父、子、聖靈都「不可見或不能受苦」。但子,因祂屈尊取了肉身,故在肉身中既被看見,也受了苦。這也是先知所預言的,他說:「這是我們的神;別神都不能與祂相比。祂尋得一切知識的道路,將它賜給祂的僕人雅各,和祂所愛的以色列。此後祂顯現於地上,與世人同住。」[6]

腳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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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註

[1] Deum(Deum,神),而非像之前那樣是 Deo(Deo,神)。

[2] 比較居普良的話:「祂擁有萬有的權能——對萬有的主權;ὁ παντοκράτωρ, ὁ πάντων κρατῶν, ὁ πάντων ἐξουσιάζων(ho pantokrator, ho panton kraton, ho panton exousiazon,全能者,掌管萬有者,對萬有有權柄者)。」(《教理講授》,8,§3)。魯非努斯在此處以及其他多處顯然參考了聖居普良的闡釋。

[3] 西一16

[4] 來一2

[5] 啟四8

[6] 巴錄書三35–37。魯非努斯的正典書目中沒有明確列出巴錄書,但在居普良的書目中則有,如同耶利米書的一部分:「耶利米書,連同巴錄書、耶利米哀歌和耶利米書信。」(《教理講授》,4,§36。)